背十字架
歷久彌新的十字架(一)――救贖的十架
經文:來 9:22,27,10:11-14 賽 53:4-6 西 1:20-22 加
3:13-14
加 4:4-5
弗 2:13-16 林前 2:1-2
綱要:
(一)人的墮落與 神的恢復
(1)犯罪人類的絕望結局
(2)除祂以外,別無拯救
(二)基督藉著十架,______________ (來
10:11-14)
(三)基督藉著十架,______________ (西
1:20-22羅 5:10-11-14)
(四)基督藉著十架,______________ (加
4:4-5)
(五)基督藉著十架,______________ (加
3:14)
(六)釘十架的耶穌基督,永是我們的倚靠和誇耀
-"我曾定了主意,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,只知道耶穌
基督並祂釘十字架"
歷久彌新的十字架(二)――救贖的十架(續)
經文:加 3:13-14 來 10:11-14 西 1:20-22 弗 2:13-16
羅
5:10-11 加 4:4-5
歷久彌新的十字架(三至四)――醫治的十字架
經文:詩 103:3 賽 53:5 彼前 2:24 瑪 4:2
綱要:
(一)我們不僅是罪人,我們也都是病人
-
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,有病的人才用的著(太 9:12)
(二)神不只要救我們脫罪,也要醫治我們
-
背道的兒女啊,回來罷!我要醫治你們背道的病(耶 3:22)
- 祂赦免我們一切的罪孽,醫治我們一切的疾病(詩 103:3)
- 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(耶和華拉法一出 15:26)
(三)得著醫治之路
(1)藉著基督的十字架
- "...因祂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"(賽 53:5 彼前 2:24)
- "祂代替我們的軟弱,擔當我們的疾病"(太 8:17)
- "主的靈在我身上,祂...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..."(賽 61:1)
(2)強烈的得醫治心願
(3)以簡單的信心接受,以實際的行動順服
- "凡被咬的,一望這蛇就必得活"(民 21:8 約 3:14-15)
- "他把樹丟在水裡,水就變甜了"(出 15:25)
歷久彌新的十字架(五)――同釘的十架(1):勝過罪
經文:約壹 3:8-10 羅 6:1-19
綱要:(一)勝罪的要求
-犯罪的是屬魔鬼...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...
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,誰是魔鬼的兒女(約壹 3:8)
-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,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(羅 6:2,15)
(二)勝罪的根據
-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(羅 6:5-7)
-不只與主同死、同埋葬且與主同復活,以致能一舉一
動有新生的樣式(羅 6:3-4)
(三)勝罪的途徑
(1)真知道自己已經與主同死
"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滅絕,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,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"(6:6-7)
(2)向罪看(算)自己是死的
"這樣,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,向神在基督耶穌裡,卻當看自己是活的"(v11)
(3)不給魔鬼留地步
"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
..."(v12)
(4)將自己及肢体都獻給 神
"不要將你們的肢体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,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
人將自己獻給 神,並將肢体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"(6:13)
歷久彌新的十字架(六)――同釘的十架(2):勝過肉体
經文:羅 7:18,8:3-9,12-15 加 5:16-25
綱要:(一)認識肉体的本質與無能
(1)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稱義(羅 3:20 加 2:16)
(2)我知道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沒有良善,因為立志
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(羅 7:18)
(3)隨從肉体的人,體貼肉体的事...體貼肉体的就是死
(4)神是輕慢不得的...順著情慾撒種的,必從情慾收敗壞
(5)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...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
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(加 5:19-21)
(6)屬肉体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歡(羅 8:8)
(7)体貼肉体的就是與 神為仇,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,也是不
能服
聖靈與情慾相爭,情慾與聖靈相爭,這兩個是彼此相敵
(二)寶貴的救恩與奇妙的救法(見後頁圖表)
-客觀真理上的啟示(羅 6)與主觀聖靈裡的經歷(羅 8)
(三)勝過肉体的途徑
(A)同釘的啟示(加 5:24)
-「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体,連同肉体的邪情私慾同釘
在十字架上了」
(B)不給魔鬼留地步(羅 13:14,8:12,8:5-6 彼前 2:11)
(C)隨從靈而行(加 5:16 羅 8:4-6,8:13
加 5:18,25)
歷久彌新的十字架(七)――同釘的十架(3):勝過肉体(續)
經文:羅 8:13,7:18-8:6
綱要:(一)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...呢?
- 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
- 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,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作
(二)認識五個屬靈定律的重要
(1)神的聖潔,公義,良善的律法(7:12,14,16)
(2)心中願意為善的律(7:21b,236)
(3)肢體中犯罪的律(7:23,8:26)
(4)交戰必敗的律(7:21,23b,8:26)
(5)賜生命聖靈的律(8:2)
(三)得勝的途徑
(A)同釘的啟示(加 5:24)
-「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体,連同肉体的邪情私慾同釘
在十字架上了」
(B)不給魔鬼留地步(羅 13:14,8:12,8:5-6 彼前 2:11)
-不再欠肉体的償,去順從肉体活著
(C)隨從靈而行(加 5:16 羅 8:4-6,8:13
加 5:18,25)
-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「不隨從肉体,只隨從聖靈」的人身上
歷久彌新的十字架(八)―同釘的十架(4):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
經文:加 2:20,5:24,6:14 腓 1:20-21,3:7-14
綱要:
(一)神對舊人、舊造最大、最徹底的否認-十字架
(1)使罪身滅絕-"已死的人,是脫離了罪"(羅 6:6-7)
(2)不隨從肉体-"...把肉体連肉体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
(加
5:24)
(3)不再是我-"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..."(加 2:20)
(4)不愛世界-"就我而論,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..."(加 6:14)
(二)神對聖徒最大的恩典與肯定-祂愛子耶穌基督
(1)祂的「替死」:「代替」我們的過犯而死:救贖的十架
- 『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』
(2)祂的「代死」:「代表」我們舊人而死:同釘的十架
- 『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』
(三)最有意義的生活與使命
- 作「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見証人」
(無論是個人、家庭、教會或國度)
※「...無論是生是死,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,
因我活著就是基督...」(腓 1:20-21)
歷久彌新的十字架(九)――生命的十字架
經文:彼後 1:3-4 林後 2:14-16,4:11-12 西 3:4,10
綱要:
(一)主是用祂自己的榮耀和美德來召我們
--"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(或作肉体)來的敗壞,就是與 神
的性情有份"
- 「基督是我們的生命」(西 3:4)
(二)神不只要我們「承受基督」,也要我們
「流露基督」
- 感謝 神,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,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
揚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
(1)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
(2)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
-這事誰能當得起呢?
(三)流露基督生命之路
- 死在我們身上發動,生在別人身上發動
- "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,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
明出來"
- 你們已經脫去舊人的行為,穿上新人,這新人...漸漸更
新,正如造他主的形像(西 3:10)
歷久彌新的十字架(十)――製作的十字架
經文:賽 43:7,64:8 羅 8:28-30,17 弗 2:10 來
12:1-2
綱要:
(一)「像祂」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偉大計劃與作工原則
--我們是為著 祂的榮耀而被創造(created),所作成(formed)
,所造作的(made)
- "我們是泥,你是窯匠,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"
--萬事互相效力,至終是要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
(二)十架是使我們能「像祂」的必經道路和方法
- 十架(苦難)不是 神的目的,基督才是神的目的
- 是基督,就必有十架;不是基督,就用不著十架
- 十架工作必然的結果:「祂必興旺(加增),我必衰微(減少)
」,「榮上加榮」
(三)「望斷於耶穌」(Looking off
~ unto Jesus)是十架經
歷中的安慰與出路
- 基督是我們「得」榮耀的盼望(西 1:27)
- "...因著擺在前面的喜樂,就輕看羞辱,忍受了十字架的苦
難"(來 12:2)
- "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,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"(羅 8:17)
歷久彌新的十字架(十一)――捨己的十架
經文:太 16:24-27 約 5:19,12:26 腓 2:6-8
綱要:
(一)「捨己」是主耶穌的佳美腳蹤
(1)「豈不知我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?」(路 3:49)
(2)那時我說:「神啊!我來了,為要 照你的旨意行」
(來
10:7)
(3)「祂...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,反倒虛己,...」
(腓 2:6-8)
(4)「父啊,倘若可行,求你...然而,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
照你的意思」(太 26:39)
(5)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,惟有
看見父所做的,子才能做,父所做的事,子也照樣做」
(約
5:19)
(二)「捨己」(Deny oneself)乃是跟隨主的必要條件
- 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
(路 9:23
太 16:24)
(三)「捨己」是得著更豐盛生命之路
- 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
著生命(太 16:25)
- 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
拿什麼換生命呢?(太 16:27)
(四)「捨己」生活的挑戰
歷久彌新的十字架(十二)――得勝的十字架
經文:林前 1:18-24 西 2:13-15 約 12:31-33 啟 12:11 路 10:17-19
(約壹 3:8B 來 2:14-15 腓 2:9-11 約 14:12-13,3:14-15,8:28A)
綱要:(一)十字架是 神的大能與智慧
-
十字架的道理(或作:信息)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,在我們
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,...猶太人是要神蹟,希利尼人是
求智慧,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,在猶太人為絆腳石,
在外邦人為愚拙,但在那蒙召的...基督總為神的能力,神
的智慧。
(二)「十架的得勝大能」是我們該有的認識
-
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体中死了,神赦免了你們
一切過犯,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,又塗抹了律例上所
寫,攻擊我們,有礙於我們的字據,把它撤去,釘在十字架
上,既將一切執政的、掌權的擄來,明顯給眾人看,就仗著
十字架誇勝。
-
「現在這世界受審判,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。我若從地
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」耶穌這話是指自己將
要怎樣死說的。
(三)「仗著十架誇勝」是我們該有的生活
-
弟兄勝過牠,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証的道,他們雖至
於死也不愛惜性命
-
「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,主阿,因你的名,就是
鬼也服了我們。...我已經給你們權柄,可以踐踏蛇和蠍子
,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,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。
-
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,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 神
,不是出於我們...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,使耶穌的生也顯
明在我們身上。
――
于宏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