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經原則
【解經的原則】
一、真理的性質
1.絕對性
2.貫通性
3.進深性
4.兩面性
5.雙重性
6.範圍性
7.活用性
二、解經的法則
1.以經解經
2.以明解暗
3.鳥瞰全局
4.字靈並重
5.尋求反證
6.不可強謬(彼後三;賽廿八7;耶廿三36;林後四2;箴卅6;啟廿二18~19;申四2)
7.正意分解(提後二15)
三、疑難的解釋
1.考查原文
2.研究背景
3.應用彚典
4.參考注釋
5.比較要道
6.依從原則
7.印證聖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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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雅各《怎樣讀聖經》
【解經守則】
一、『按著正意分解』(提後二15)――原文『直直的割切』,意即不可扭曲,不可混雜
二、『沒有可隨私意解說』(彼後一20)――『不可只照該處經文的意思』,意即不可斷章取義。
三、不可『強解』經書(彼後三16),意即不作沒有把握的解釋;遇難明白的地方不要勉強解釋,可以暫且將它放在一邊。
四、『不可謬講神的道理』(林後四2),意即不可指鹿為馬,以假為真,以誤為正,騙人騙己。
五、不可『加添甚麼…刪去甚麼』(啟廿二18~19),意即既不過份,也五不足,乃恰如聖經所言。
【錯誤的解經方法】
一、斷章取義法――忽略其上下文
對:尊重聖經的權威。
錯:曲解了『權威經文』的真正涵義。
二、先入為主法――找適合的經節來支持自己的觀念和論點。
對:尊重聖經的權威(表面上)。
錯: 1.以聖經為踏腳石或敲門磚,而非根基。
2.主觀且武斷地將人的意見套在經文之上。
3.結果建立了人的權威,而非聖經的權威。
三、唯理主義法――將一切經文合理化。
對:重視聖經的合理性。
錯:人的理性有限度,不能單憑理性窮盡聖經真理。
四、虛構故事法――把認為『不合理』的經文當作虛構的故事,或將歷史事實斷定與屬靈真理毫無相關。
對:屬靈真理重於文字敘述,『目的』重於『手段』,『核仁』重於『外殼』。
錯: 1.目的與手段不可分離,不能建好了房子就不要地基。
2.只達目的,不擇手段,結果反而破壞了『真理』的可信度。
3.真理是可以經歷的,但虛構法卻將它們分開。
五、純歷史學術法――把聖經當作純粹研究聖經人物的史學資料。
對:承認聖經故事的真實性。
錯:忽略了史實資料中的屬靈意義和目的。
六、靈意解經法――對故事的每一個細節都加以靈意化。
對:聖經常用一些形體來傳遞屬靈真理。
錯:常越過了以文法和歷史為基礎的解釋,導致不正確的推理。
七、字句主義法――堅持經文一定要照字面來解釋。
對:害怕降低聖經的純度,因此強調字面。
錯: 1.經文中常有喻意的句子,不能從字面解釋。
2.字面並不等於史實,喻意並不等於虛構。
八、預表主義法――認為舊約的每一點滴都是預表新約的。
對:認明舊約是新約的預備。
錯:把舊約中一切雞毛蒜皮的芝麻小事都看成新約的前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