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书第九章
逐节详解
【林前九1】「我不是自由的吗?我不是使徒吗?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?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作之工吗?」
〔原文字义〕「自由」自主的,自由人;「使徒」被差遣者。
〔文意注解〕「我不是自由的吗?」意指我岂不是享有和其它基督徒一样的权利吗?
「我不是使徒吗?」『使徒』可分成两类:狭义的使徒指十二使徒,是主亲自拣选的(参路六13),后又加上摇签取代犹大的马提亚(参徒一15~26);广义的使徒指被圣灵所立、教会所差遣的工人(参徒十三2;十四14;罗十六7)。
「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?」当时反对保罗的人认为必须亲眼见过主耶稣肉身的人,才有资格作使徒。其实保罗在往大马色的路上曾经见过复活的主耶稣向他显现(参徒九3~5;林前十五8),另一次是在耶路撒冷的罗马兵营里(参徒廿三11)。
「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作之工吗?」『你们』指哥林多教会;她是保罗亲自建立的教会,他曾在他们中间住了十八个月(参徒十八1~11),当时哥林多信徒多半是保罗传福音带领得救的。
本节所提出的四个问题,答案都是『是的』:保罗有基督徒的自由(权利);保罗是使徒;保罗见过复活的主耶稣;保罗建立了哥林多教会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正常的基督徒,乃是基督所释放的自由人(参加五1),是不受外面仪文条规束缚的自由人。
(二)今天作主的工人,虽不能用肉眼看见我们的主,但最低限度应当在灵里得着神儿子的启示(参加一16),里面认识主,才能将祂传讲给别人。
【林前九2】「假若在别人,我不是使徒,在你们,我总是使徒,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。」
〔原文字义〕「印证」印记,封印。
〔文意注解〕「假若在别人,我不是使徒,在你们,我总是使徒,」『你们』指哥林多信徒;别人可以不承认保罗是使徒,但哥林多信徒不可以不承认他是使徒。
「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,」『印证』原文是一种权柄的标帜;哥林多信徒得以在基督里面,正是保罗作使徒的标记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饮水思源。信徒若透过某个人真实的遇见了主,就不能不承认说,那个人是主所差遣来带领我信主的。
(二)许多人都在作使徒的『资格、条件』上打转,但神的话是在告诉我们作使徒的『印记、证据』。看见主、认识主,是作使徒的证据,不是资格;作主的工有功效、能得人,是作使徒的证据,不是资格。
(三)要紧的,是使徒之实,而不是使徒之名;别人承认不承认,都无关紧要,但是主承认不承认,至为重要(参提后二12,19)。
【林前九3】「我对那盘问我的人就是这样分诉:」
〔原文字义〕「盘问」审问,查问,查验,调查,看透。
〔文意注解〕『盘问』指含有敌意的审询。当时哥林多教会正分门结党,且四派中有三个派声称他们不是属保罗的(参林前一12),显然有不少信徒对保罗的使徒身分持怀疑的态度,甚至当面盘问他。
保罗在这里所用的『分诉』,原文是法庭用语,指正式的辩护;保罗将他自己置于被告的地位上,向控告他的人进行辩护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真正从主领受属灵职分的工人,免不了被属肉体的人所怀疑;像保罗这样满有属灵的亮光与能力的工人,尚且被人质疑,难怪今日也有许多信徒对主的工人并不友善,但只要你真正是受主托付的,切莫灰心丧胆,反要尽力将反对你的人带到主面前。
(二)主仆人的一生,乃是被试验的一生;受神的查验,也受人的查验。美名、恶名都在考验人。
【林前九4】「难道我们没有权柄靠福音吃喝吗?」
〔文意注解〕『权柄』原文与『自由』(林前八9)同字,指在主里所得的权利;『吃喝』指养生(参14节),即维持生存所需的供养。
为主作工、传福音的人,有权利从领受属灵益处的人中间,得到养生的供给(参11节)。
【林前九5】「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,带着一同往来,彷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?」
〔文意注解〕「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,带着一同往来,」『信主的姊妹』原文没有『信主的』,但姊妹不是指肉身亲姊妹,故仍指信主的姊妹;『带着一同往来』指夫妻一同出外到处传道,其费用由教会供给。
「彷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?」『主的弟兄』指主耶稣肉身的弟兄,较出名的为《雅各书》和《犹大书》的作者雅各和犹大两人(参可六3);『矶法』即西门彼得(参约一42),他早年即已结婚(参可一30)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传道人有权利娶信主的姊妹为妻,却没有权利娶外邦人为妻,因为传道人必须言行一致,作信徒的榜样。
(二)夫妻同心、同行、同工,好得无比。传道人的配偶若选得对,事半功倍,对他(或她)的工作很有帮助;若选得不对,事倍功半,对他(或她)的工作没有帮助,但对他(或她)本人仍有帮助(参创二18),因为这是神所配合的(太十九6),以便学习十字架的功课。
【林前九6】「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作工吗?」
〔文意注解〕『巴拿巴』家境原本富有,但他将田产卖了捐给耶路撒冷教会(徒四36~37)。后奉教会差遣到安提阿帮助那里的教会(徒十一22),又带着保罗在安提阿一同服事圣徒(徒十一25~26)。两人后来又被圣灵借着安提阿教会差遣出外旅行布道(徒十二2~3)。第二次出外之前,两人为着马可起争论而分开(徒十五37~39)。此后,圣经除本节外就不再记载有关巴拿巴的事,但我们从保罗在这里特地提起巴拿巴,推知他们两人的关系已经和好,而当初造成两人分开的马可,后来也再度为保罗所器重(西四10;提后四11)。若不是保罗在哥林多传道时常提起巴拿巴,便是巴拿巴曾经到过哥林多作工,故哥林多信徒认识他。
这里的『作工』不是指事奉主的工作,而是指以劳力维持生计的工作。保罗自己是制造帐棚为业(徒十八3),但我们不知道巴拿巴从事何种职业,因为圣经没有记载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主工人的三种权利都与我们的身体有关:吃喝(4节)、娶妻(5节)、和不作工;主看顾我们的身体,为着使我们能服事祂的身体――教会。
(二)今天在教会中,需要全时间事奉的工人,也需要带职事奉的工人;能够全时间事奉主很好,带职事奉主也不错。究竟该不该放下职业,乃在于主对各人的带领。
【林前九7】「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?有谁栽种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?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?」
〔文意注解〕「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?」国家征召(或募召)士兵,由国家负责其生活所需,这是理所当然的。
「有谁栽种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?」本句可能引自申廿6;箴廿七18。今天许多地方仍保持一种惯例,进果园参观的人可以随意摘食园中的果子,但不能带出园外。
「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?」牧者免费喝自家所产的奶,乃是天经地义的事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『粮饷、果子、奶』,都是说出基督里的丰盛供应。由此给我们看见正常事奉的光景――一边事奉,一边享受丰满的基督。这是慈爱的神对所有服事祂者的命定。
(二)我们若是在事奉中,只觉劳苦,不觉享受;只有工作,没有摸着基督的丰满;只传福音给别人,自己却没有享受基督福音的实际;这不是神的本意,这样的事奉也必不能持久。
(三)主的工人是神国的军兵,从事属灵的争战;是栽种的农夫,栽种神的田地;是牧人,牧养神的子民。
(四)当兵、农作及畜牧,乃是当时的人皆耳熟能详的事,保罗拿来左证,令人印象深刻。这也教训我们,传道人若能善于引用人们所熟悉的事例,也会收到良好的效果。
【林前九8】「我说这话,岂是照人的意见;律法不也是这样说吗?」
〔文意注解〕「我说这话,岂是照人的意见,」意指作工的得工价(罗四4),乃是理所当然,无人不同意。
「律法不也是这样说吗?」『律法』在此指圣经;全句意指圣经也如此给我们明确的教训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基督徒不但要引用人的常理,也要引用圣经上的话;常理虽好,但不如神的话好。
(二)『人的意见』往往跟『神的旨意』不一致,这时,我们就要说,『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』(太廿六39)。
【林前九9】「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:『牛在场上踹榖的时候,不可笼住牠的嘴。』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吗?」
〔背景注解〕古时人们常利用牛只打谷,令其踹踏在谷堆上,使谷粒脱去壳皮;然后迎风将谷粒和壳皮一齐扬起,轻的壳皮就飘落较远处,而重的谷粒则落在近处,如此将它们分离。
〔文意注解〕「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,」下面的经文引自申廿五4。
「牛在场上踹榖的时候,不可笼住牠的嘴,」意指牛在作工的时候,要任凭牠吃身边的谷物。
「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吗?」意指设立这个条例的动机,不仅是为牛只着想,实际上有其背后的动机存在(参10节)。
〔话中之光〕主的工人乃是在场上踹谷的『牛』,我们应当像牛那样的任劳任怨,但切不可有『牛脾气』。
【林前九10】「不全是为我们说的吗?分明是为我们说的。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;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。」
〔文意注解〕「不全是为我们说的吗?分明是为我们说的,」意指9节的律法条例,实际上是为着顾念到我们『人』的。
「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,」意指耕田的农夫都是存着收割的指望去耕种的。
「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,」意指打谷的人都是存着得到五谷的指望去打谷的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神是会分轻重的,神既顾念牛(9节),自然就更顾念为福音禾场上劳苦如牛的工人。
(二)神的心意是要我们在工作中有所享受。凡是在主的工作中,只有付出,没有收获;只有劳苦,没有享受的,这个人或这项工作就有问题。
【林前九11】「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,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,这还算大事吗?」
〔文意注解〕「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,」传福音即是撒种,是撒属灵的种子,为着产生属灵的生命(参太十三18~23;林前三6~8)。
「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,这还算大事吗?」『还算大事吗』意指并不是过分的事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在道理上受教的,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(加六6)。
(二)信徒供给主工人的,绝不会比主工人供给他们的更多;因为一是属灵的,一是属物质的;一是大事,一是小事;一是生命的,一是供养肉身的。
【林前九12】「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,何况我们呢?然而,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,倒凡事忍受,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。」
〔原文字义〕「忍受」包容,容忍,用顶蓬遮盖;「阻隔」拦阻,切断通路。
〔文意注解〕「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,何况我们呢?」『别人』暗示有些人曾经接受过哥林多教会的供应。
「然而,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,」『这权柄』指享受教会财物供应的权利。
「倒凡事忍受,」『凡事』指传道和谋生的工作,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境遇;『忍受』是指忍耐身体的劳苦和精神的痛苦。
「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,」保罗为着基督的福音所向无阻,而自愿放弃享受的权利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基督徒虽然拥有某些信徒的权利,但在行使权利时,必须受更高的律所限制,那就是爱的律。爱的律绝不以自己为中心。爱可以使人为了别人的利益而放弃自己的权利。
(二)信徒应当为着人的灵魂费财费力(林后十二15);主的工人为着基督的福音免受阻挡而放弃权利,正是另一种方式的费财费力。
【林前九13】「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?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?」
〔文意注解〕「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?」这是摩西律法对祭司和利未人的照顾(参利六16,26;七31~36;民十八8,31;申十八1~3)。『圣事』是指神圣的、属于圣殿的事物;『劳碌』指辛劳作工;『殿中的物』指陈设饼和祭物。
「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?」『伺候』指服事;『伺候祭坛』包括宰杀牛羊、切块、生火、倒灰等工作;『坛上的物』指祭物。
【林前九14】「主也是这样命定,叫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。」
〔文意注解〕「主也是这样命定,」下面的一句话按意思引自太十10。
「叫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,」主说,『工人得饮食,是应当的。』就是这个意思。
【林前九15】「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。我写这话,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,因为我宁可死,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。」
〔背景注解〕保罗在别处的教会曾接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(参腓四15~16),惟独在哥林多时以织帐棚维生(参徒十八3),完全不接受哥林多教会的回报,他甚至在这里说宁死也不愿接受,免得他所夸的落了空。我们从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两封书信,可以看出必然是由于哥林多信徒不但属肉体(参林前三1~3),而且对保罗相当不友善,多方质疑、抵挡他(参林前二3;四3,18;九3;十一16;十四37~38;十六17;林后一17,23;六12;十2,6~7;十一4~9,16~20;十二11,13~16;十三2~3,10)。
〔文意注解〕「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,」意指他不曾接受哥林多教会的供给。
「我写这话,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,」他现在说出来,目的不是要争取哥林多信徒的同情,乃是要教导他们学习他为别人放弃权利的榜样。
「因为我宁可死,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,」『我所夸的』有谓指他传福音时分文不取,免得被人说是被雇来传福音的;如果这解法正确的话,那么他对各地教会也应持同样的态度才对,但事实并不是这样(参背景注解)。因此,最好解作:他所夸的乃是『言行一致』(参太廿三3)的榜样。他教导别人不要根据知识、乃要根据爱心作为行事的准则(参林前八1),以免因基督徒的自由(即权利)而绊倒软弱的弟兄(参林前八9~13)。他在哥林多所遇到的信徒,大多是属肉体的,为免绊倒他们,他就放弃他的权利而不用。
保罗所夸的,就是为软弱的弟兄放弃他的权利的榜样,他宁死也不愿叫哥林多信徒面前诋毁他的见证,以致羞辱主的名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主耶稣来是要服事人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;祂服事人不要代价,是祭司传道人最崇高的服事表现。
(二)主忠心的仆人甚至愿付出性命的代价(『宁死』),不顾一切来维护基督的见证。
【林前九16】「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,因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传福音,我便有祸了。」
〔文意注解〕「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,因为我是不得已的,」『我是不得已的』原文意指『我被需要所压迫,不得不如此』。
信徒传福音是受主的托付(参17节),所以不得不传;因为不是自愿的,所以也没有可夸的。
「若不传福音,我便有祸了,」若不传福音,便是违背神的命令,不忠于自己的职责,会招致神的惩罚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凡是被主抓住的人,除了传道之外不能作甚么,因为那是主所决定的;在他别无选择。
(二)凡是对传福音有正确认识的人,传福音一事,在他并没有甚么可夸的,是他该尽的责任。
【林前九17】「我若甘心做这事,就有赏赐;若不甘心,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。」
〔文意注解〕「我若甘心做这事,就有赏赐,」『作这事』就是传福音;若忠于神所交代的传福音工作,便能从神得到赏赐。
「若不甘心,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,」『责任』原文指管家的职分。保罗在遇见主的时候,曾经蒙主托付,接受了传福音的管家责任(参徒九15;廿六16~18)。
〔话中之光〕(一)保罗传福音并不讲究心情好不好,看环境可作不可作,也不论得时不得时,里面有没有负担,乃是非传不可,因为责任已经托付了。
(二)我们传福音不是由于别人的鼓励,乃是由于神的托付,所以若甘心作,就有赏赐;若是不传,就违背了神的命令,那就有祸了(16节)。
(三)传道人的道路是自择的,既是自己作的抉择,就当甘心。既已走上了传福音的道路、负起了传福音的责任,若不甘心,就有祸了;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人,是不配进入神国的(路九62)。
(四)一个已经受托传福音的人,若不甘心去传,是误了别人又害了自己,真是有祸了。所以一个已经选择这条道路的人,必须先学习甘心,深信自己原是命定的,也是荣耀的,如此甘心愉快地去传,就必得赏赐。为主劳苦中的喜乐,是无人能领会的。
(五)一个真正蒙神托付传福音责任的人,就会有与先知耶利米相同的心态:『我若说,我不再题耶和华,也不再奉祂的名讲论,我便心里觉得似乎有烧着的火,闭塞在我骨中,我就含忍不住,不能自禁』(耶廿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