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第十三章
【羅十三1,法蘭克林承認神在國家事務上的權柄】便雅憫法蘭克林不是個福音派基督徒,他的日常生活也不是完全符合聖經的原則;然而,他相信『承認神』是建立美利堅合眾國的必要因素。在一七七八年一個立憲的會議上,他作出以下的聲明,並要求議會每天的程序以禱告作開始。
『我已經活了一把年紀,隨著日子的過去,我越發看見一個真理的明證,就是神管理人類的事。若一隻麻雀沒有神的許可也不能跌在地上,難道一個國家的興起可以不用祂的幫助嗎?我們從《神聖的文獻》(聖經)中得著保證說,「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,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。」我肯定地相信這個,也相信若得不著祂協力幫助,我們在這政治大樓所進行的,也不會比巴別塔的建築者好。』
盼望今日的國家領袖能這樣清楚地承認神在國家和世界的事務中。
【羅十三13】『行事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晝』的意思是,我們每天的生活,都要像是基督已經回來了,我們是活在祂同在的光明中。
有這樣的一個故事:一個拜訪學校的人宣佈說,當他再回來時,會把一份禮物送給全校書桌最整潔的同學。『你甚麼時候回來』學生問。
『我不告訴你們。』訪客回答說。
一個向來不是整潔的女同學說她要贏取這份獎品。(你﹗)同學們嘲校地說,『你的書桌一向是亂七八糟的﹗』
『是的,但由現在起,每週開始時我都要把它整理乾淨。』
『但是,他若在週末回來怎辦?』有人問。
『那麼,我每天清早清理一次。』
『或者,他會在放學的時候回來。』
女孩子想了一想,然後說:『我知道該怎樣了――時刻保持清潔。』
這也是神兒女等候主回來時應有的態度。我們要持守清潔的人生,以致祂回來市我們不會羞愧。
【羅十三13~14】奧古斯丁是因本段經文悔改的。――
牛述光
第五世紀的聖徒奧古斯丁,實在是個蒙神大恩重用的人。他原是浪子,一生與兩個女人休戚相關,一個是他母親,一個是他的情婦;他母親非常虔誠,那情婦卻是極度放蕩。他一生受這兩個女人的影響很大,母親非常愛主,天天為他流淚禱告,求主得著他、釋放他;他的情婦則天天敗壞他的德性,誘惑他放縱情慾。當他被罪惡捆綁得動彈不得,有一天在他朋友的花園中正為他敗壞的生活極其悲慟時,聽見有小孩子在唱:『那起來唸!拿起來唸!』於是,他隨手拿起一本聖經,他把聖經一打開,就看到這段經文:『不可荒宴醉酒,不可好色邪蕩,不可爭競嫉妒,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,不要為肉體安排,去放縱私慾。』這段經文對奧古斯丁實在是當頭棒喝,他知道這話是神對他說的,他立刻仆伏下來認罪悔改,因此得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