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首页 | 返回本书目录 |

 

罗马书第九章

 

逐节详解

 

【罗九1「我在基督里说真话,并不谎言,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,给我作见证;」

  〔文意注解〕「我在基督里说真话,并不谎言,」『在基督里』意指他所讲的话是在主面前讲的,是向主负责任的,藉以表明他的话真实可靠(参林后二17)。因此,他在『说真话』后面再加上『并不谎言』,更加强他的话语的真实可靠性。

     「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,给我作见证『被圣灵感动』按原文是『在圣灵里』。圣灵乃是与我们的灵同作见证(罗八16『心』字原文是『灵』),本节则指圣灵与我们的良心同作见证。这两节圣经放在一起可以表明:(1)我们的良心是在我们人的灵里;(2)良心是我们人的灵的一项很重要的功能。

  ﹝话中之光﹞()我们基督徒对人说话,应有二个基本条件:(1)绝对真实毫无谎言;(2)且有圣灵感动的良心作见证。

     ()基督徒的生命见证,须具备两个基本的要素:(1)『在基督里』;(2)『在圣灵里』。

     ()一个活在基督里面、与祂联合的人,决不可能说谎话,因为基督并没有是而又非的,在祂只有一是(林后一19)

     ()一切的真实与实际,都是『在基督里』;若不在基督里,一切都是虚假和虚空的。

     ()良心只有在圣灵照亮时,才是可靠的引导。

     ()人的良心在圣灵的光照和感动之下所作的见证,乃是有份量、值得采信的,因为他里面有圣灵和良心双重的判断。

 

【罗九2「我是大有忧愁,心里时常伤痛;」

  ﹝文意注解﹞「我是大有忧愁,」『忧愁』含有心碎的意思;『大有』指忧愁的程度相当沉重。

     「心里时常伤痛『伤痛』多半用于形容肉身痛苦的感觉,但也可用来表明『心痛』;『时常』含有不停之意。

     本节指出他的忧愁与伤痛乃是︰(1)很大的;(2)持续不断的。

  ﹝话中之光﹞()大有忧愁常和大有快乐相连(罗八31~39);一个人能为自己得救大有快乐的,就能为别人――『我弟兄』没有得救大有忧愁。

     ()世上的人,多是宁愿别人受亏而为自己得益;属灵的保罗,却是宁愿自己受咒诅,而要别人得益处。这也该是每一个基督徒处世为人的原则。

 

【罗九3「为我弟兄,我骨肉之亲,就是自己被咒诅,与基督分离,我也愿意。」

  〔原文字义〕「咒诅」完全毁灭。

  ﹝文意注解﹞「我弟兄,我骨肉之亲,」在保罗的书信中,『弟兄』多数是指主内弟兄(参罗十二1;十四15),但在此处乃是和『骨肉之亲』同义词,两者皆指以色列人(4)

     「自己被咒诅,」按原文是『自己成为咒诅』,含有被逐出教门成为咒诅的意思;在此意即自己被交付在神的忿怒之下,而永远灭亡(参林前十二3;十六22;加一8~9)

     与基督分离,」亦即与基督的爱隔绝,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(参罗八35~39)

     我也愿意,」原文是『我曾愿为此祈祷』(过去式);此话表明他心甘情愿代替同胞接受当得的刑罚,如果他们能因此蒙受救恩的话。

  ﹝话中之光()世人宁愿别人受亏损,务要叫自己得益;基督徒处世为人的原则乃是︰为叫别人得益,宁愿自己受亏损。

     ()神的儿女应当乐意为着人灵魂的得救而忍受痛苦,即使是须要忍受极度的痛苦。一个爱人灵魂的人,愿意为着对方灵魂的得救付出任何的代价。

     ()保罗为着弟兄的亲情,宁可『自己成为咒诅,与基督分离』(原文),也是愿意。这完全是基督的灵在他身上的表现。自从基督道成肉身,成为血肉之体(来二14),我们就成为祂的『骨肉之亲』;祂就是为了我们这些骨肉之亲,成了咒诅(加三13),甚至与父神分离(参太廿七46),为要使我们得救。

     ()保罗说若以色列人不得救,他宁可不得救。这种话语并非口里说说的,也非情感作用的,乃是因为需要的压迫,叫他有了这样的感觉。有的人常学别人祷告的话,但并无祷告的效力,仍归无用。因为没有压力。如果你里面真有一个感觉,神若不听我的祷告,我就不起来,就神要听你。最要紧的是感觉到压力。

     ()一个真正爱罪人,宁肯牺牲自己,巴不得对方能够得救的人,他实在是基督救恩的最佳传讲人;难怪保罗的影响力不但在当时及于全世界,甚且世世代代的人都因他而受益。

     ()新旧两约中,两位最伟大的神的仆人,都有这种『牺牲小我,成全大我』的情怀(参出卅二32)。今天我们若想要作一个主的仆人,也当效法这种情怀。

     ()求主使我们也能作一个『大』的人,心胸宽大,为别人着想,而不顾到自己。

     ()如果我们只关心自己的属灵追求,却对失丧的家人、朋友、同学、同事没有感觉,恐怕我们最多只是爱自己过于爱主的人罢了。

 

【罗九4「他们是以色列人;那儿子的名分、荣耀、诸约、律法、礼仪、应许都是他们的。」

  〔原文字义〕「以色列」神的王子。

  〔文意注解〕「他们是以色列人『以色列人』是犹太人自从被掳回归之后,用来称呼他们自己,表示他们是神的选民。

     「那儿子的名分、荣耀、诸约、律法、礼仪、应许都是他们的『儿子的名分』指以色列人全体是『神的儿子』(参出四22~23;耶卅一9;何十一1)

        『荣耀』乃神的显现,指神与以色列人同在(参出十六710;利六23;民十六19)

        『诸约』指神与以色列人祖先所立的约,如亚伯拉罕之约(创十五17~21;十七1~8)、摩西之约(出十九5;廿四1~4)、利未人之约(民廿五12~13;耶卅三21;玛二4~5)、大卫之约(撒下七章;廿三5;诗八十九3~428~29;一百卅二11~12)等。

        『律法』指摩西律法。

        『礼仪』指割礼、献祭等;有解经家认为此词原文特指在圣殿里的敬拜和事奉。

        『应许』指神在诸约中的应许,特别是弥赛亚的应许(撒下七1216;赛九6~7;耶廿三5;卅一31~34;结卅四23~24;卅七24~28)

  〔话中之光〕()正如以色列人一样,我们信徒也从神领受了极大的特权――他们拥有『以色列』这名,而我们则拥有『基督徒』这宝贵的名――基督徒意指属基督的人,在世上代表基督。

     ()许多人声称他们是基督徒,但他们的行为表现却一点也没有基督徒的模样,他们羞辱了基督这名。

     ()作神的儿子是何等有福的事!凡神所有的一切,都成为我们的享受;因为祂是我的产业,是我杯中的分(诗十六5)

     ()我们若要完全享受作神儿子的福分,首要的条件便是从世界分别出来,归神为圣(参林后六17~18)

     ()人生最大的悲痛就是准备给他子女一切成功的机会――劳苦、牺牲、付出一切――结果却发现他的子女不顺服、反叛、自我放纵、自甘堕落。我们对待神是否也像这样的子女呢?

     ()以色列人曾看见过神的荣耀,但他们却背弃了祂;我们这些已经蒙了光照,尝过天恩的滋味,又于圣灵有分的人,又何尝没有可能离弃祂呢(来六4~6)

     ()我们信徒在得救的时候,那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神荣耀的光,已经照在我们的心里(林后四6),如今我们的要务乃是在黑暗的世上,返照主的荣光(林后三18)

     ()我们乃是世上的光;我们的光应当照在人前,叫他们看见我们的好行为,便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。

     ()实在说来,『诸约』并未捆绑住以色列人,反而是神将祂自己置于受『诸约』约束的地位。哦,神因爱祂所拣选的人,竟甘愿受祂爱约的约束。

     ()爱乃是守约的原动力;我们信徒夫妇之间的婚约,也必须有爱才能持守。

     (十一)律法使人知罪(罗七7);有了律法却又违犯律法(罗二23),这是明知故犯的罪,罪加一等。基督徒外面有圣经的教导,里面有圣灵的引导,因此在神面前的责任相当重大。

     (十二)神盼望藉律法引导以色列人到基督面前(加三24),结果他们多半弃绝了基督;神盼望藉圣经使我们能更多认识基督(约五39),结果我们多半在字句道理上打转,而忽略基督自己。

     (十三)可悲的是,神已经指示我们圣经乃是真理之门,而我们却不懂得打开这门,登堂入室,天天只在美门口外求人赒济(徒三2)

     (十四)认识神所给人最大的应许,乃是祂的爱子耶稣基督;我们所能领受的最大好处,也不在耶稣基督之外。

     (十五)神的应许需要我们运用信心去加以支取;在有信心的人,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,在基督都是是的,借着祂也都是实在的(林后一20)

 

【罗九5「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,按肉体说,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,祂是在万有之上,永远可称颂的神。阿们!」

  〔文意注解〕「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,」『列祖』指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和其众子等,这些人特别蒙神祝福。神曾与他们立约,称自己为他们的神(参出四5;六38)

     「按肉体说,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,」耶稣基督是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后裔(参太一1~2)。这话表明祂具有完全的人性,祂是有血有肉的真人。

     「祂是在万有之上,永远可称颂的神,」本句是整个新约圣经中对耶稣基督的神性叙述得最清楚的经节(参罗一4;太一23;廿八19;路一35;五20~21;约一13101418;五18;林后十三14;腓二6;西一15~20;二9;多二13;来一38;彼后一1;启一13~18;廿二13)。这话表明祂具有完全的神性,百分之百祂是真神。祂是真人又是真神。

        根据不同的标点法,本句另有三种不同的译法:(1)『那在万有之上的神,是永远可称颂的』;(2)『那在万有之上的,祂是永远可称颂的神』;(3)『祂在万有之上。愿神永远受称颂』。

     「阿们是的,这话是实在的,诚心所愿。

  〔话中之光〕()正如以色列人空有敬虔的列祖,却背逆了神;今天有些人的身边不乏敬虔爱神的人(包括他们的父母、朋友、同学、老师等),结果他们却偏偏迷失在世界和罪恶中,这是何等可悲的现象!

     ()一个人的命运如何,完全决定在他如何对待基督;一个信徒的属灵前途如何,也完全决定在他如何响应基督的呼召。

     ()我们若与基督同死,也必与祂同活;我们若能忍耐,也必和祂一同作王;我们若不认祂,祂也必不认我们(提后二11~12)

 

【罗九6「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。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,」

  〔原文字意〕「落了空」失效,脱落,坠落。

  〔文意注解〕「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『神的话』指神在圣经中应许以色列人的话;『落了空』意思有如一只船偏离了航线,永远无法达到目的地。问题不在神的应许,问题乃在以色列人,他们之中泰半没有守住承受神应许所须站的地位。

     「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,」这句话和『外面作犹太人的,不是真犹太人;…惟有里面作的,才是真犹太人』(罗二28~29),含意相同,彼此对应。

        以色列人不是凭着他们的肉身关系,乃需凭着他们对神应许的信心,才能承受神应许的福分。

  〔话中之光〕()神口中所出的话,决不徒然返回,却要成就神所喜悦的(赛五十五11);我们纵然失信,祂仍是可信的,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(提后二13)

     ()口称自己是基督徒的,不都是基督徒;凭着他们的果子,就可以认出他们来(太七16)

     ()神对我们的估价,不是按着我们口中所说的话,也不是按着我们的所作所为,而是按着我们的实际『所是』(参太七21~23)

 

【罗九7「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;惟独『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。』」

  〔文意注解〕「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『亚伯拉罕的后裔』包括从妾夏甲所生的以实玛利(创十六15),和从后妻基土拉所生的六个儿子(创廿五2),但他们在神面前都不算作他的儿女,因为神只承认从妻子撒拉所生的以撒,称他作『你独生的儿子』(创廿二2)

     「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句话引自创廿一12。神只承认从以撒生的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因为以撒才是神所应许的,其它都是亚伯拉罕凭肉体所生的(8)

 

【罗九8「这就是说,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,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。」

  〔文意注解〕「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,」『肉身所生的儿女』指凭人天然的能力所生出的儿女,以实玛利即其代表(参创十六15;加四23)。从肉身生的,就是肉身(约三6),这等人不能作神的儿女(约一12~13)

     「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『应许的儿女』指超越人天然的能力,单凭神的应许而生的儿女,以撒即其代表(参创十七19;加四28)。在神的心目中,惟有以撒才算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才能承受神所给亚伯拉罕的祝福(参创十七5~8;廿二17~18)

     6~8节中,保罗刻意用了许多不同的称呼,来分成两类不同的人,以表明神的话并不落空,因为第一类的人都不算数,惟有第二类的人才算数:

        (1)第一类:『从以色列生的』、『亚伯拉罕的后裔』、『肉身所生的儿女』。

        (2)第二类:『以色列人』、『他的儿女』、『从以撒生的』、『后裔』、『神的儿女』、『应许的儿女』。

  〔话中之光〕人靠着好行为并不能在神面前称义;新约的信徒乃是凭着神的应许来享受恩典的。

 

【罗九9「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:『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,撒拉必生一个儿子。』」

  〔文意注解〕本节神应许的话引自创十八10。这话证明以撒是凭神的应许所生的。

 

【罗九10「不但如此,还有利百加,既从一个人,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,」

  〔文意注解〕本节是进一步说明,虽然同是以撒的后裔,但仍有蒙拣选和不蒙拣选的分别。

 

【罗九11(双子还没有生下来,善恶还没有作出来,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,不在乎人的行为,乃在乎召人的主。)

  〔原文字义〕「显明」存立,站稳,坚定;「旨意」目的,陈设饼。

  〔文意注解〕「双子还没有生下来,」意指他们还没有显出品格的好坏,所以神的拣选,决不是根据他们本身的条件。

     「善恶还没有作出来,」意指他们还没有显出行为的好坏,所以神的拣选,也决不是根据他们行为的条件。

     「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,」意指神为着坚立祂是否施恩的绝对权柄,特在人还没有显出值得被拣选的条件之前,即作出了祂的拣选。

  〔话中之光〕()神的拣选完全根据祂的旨意;在神拣选人的事上,完全由祂自己作决定,人对此没有参预的余地。

     ()人不能以好行为赚取神的恩典,因为人的好行为只是人应作的本分而已。

     ()我们要知道神不是拣选好人,也不是拣选坏人,祂乃是拣选罪人。

     ()神拣选人,不在乎人的行为,因为祂有办法改变人的生命,但祂却很在乎人对祂的态度(32)

 

【罗九12「神就对利百加说:『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。』」

  〔文意注解〕「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事实上,以扫从来没有服事过雅各,因此这项預言,并不是针对他们个人说的,乃是针对他们的后裔说的。历史上有一段很长的时期,以扫的后裔以东,曾经臣服于雅各的后裔以色列人(参撒下八14王上廿二47王下十四7)

 

【罗九13「正如经上所记:『雅各是我所爱的;以扫是我所恶的。』」

  〔原文字义〕「恶」不要,较不喜欢,较不爱。

  〔文意注解〕「正如经上所记下面的话引自玛一2~3

     「雅各是我所爱的;以扫是我所恶的当时玛拉基的預言,也是针对他们两人的后裔说的。以东人在以色列人遭难的日子,对以色列人毫无兄弟情谊,因此招致神的忿怒(参诗一百卅七7;赛卅四5~15;耶四十九7~22;结廿五12~14三十五5~7;俄1~14)

  〔话中之光〕()以实玛利长于以撒,以撒却蒙了拣选